以"五监"六部门为重点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改进
记者从交通部获悉,交通部近日与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有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协调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推动建立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综合管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协调监管模式。
通知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效解决信息共享不足、沟通与合作差、合作监管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知"的重点是公路运输管理的三个核心要素-运输车辆和雇员,重点是"五项监督",并加快在活动前后整个过程中建立信息共享和联系机制。
注重数字监管,促进信息共享。"通知"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在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方便易用、方便监督、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快相关管理系统的对接,开辟信息共享的渠道。充分实现道路运输企业登记、道路运输营业执照信息、道路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许可证处理、驾驶执照信息和经营货车从业资格证书信息、旅游监管信息共享、客运信息网络查询等功能,为加强各部门的合作监管提供支持。
通告力求加快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综合利用各类监管数据,加强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经常进出本地的外地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重点监管,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利用好"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动态运行轨迹信息,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打击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重点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生产准入和一致性管理,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国家标准,提高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质量缺陷召回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密切跟踪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关键零部件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强制报废管理规定,加强报废机动车管理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拆解,非法拼装机动车或者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销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以及驾驶,使用拼装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行为。
通知以完善道路运输经营者协同管理机制为重点,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履行"双告知"职责,联合开展营内道路运输经营主体排查整治,加强对已取得经营许可但未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的联合监管。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协同管理机制,建立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和行驶证比对核验机制,规范道路运输车辆使用性质登记管理,加强对使用性质为营运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执法检查,防止无资质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业务
注重全面监督,建立共同治理模式。"通知"旨在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性作用,全面实施违反信托的纪律措施,促进公路运输经营主体的自主性,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修订政策法规、信用评估、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作用,促进道路运输业自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和廉洁管理。